——规范涉考培训机构行为。指导各地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,加强校外涉考教育培训机构涉高考行为的规范管理,严厉打击虚假宣传、收取高价咨询费用、违规开展培训服务、组织诈骗或作弊、扰乱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,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。
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(以下简称“高考”)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。 具体考试安排如下: 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,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以下注意事项: 一、做好考试准备 1.做好个人防护。考前及考试期间减少聚集和流动,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。考生如有发热、新冠阳性、水痘、肺结核等状况,须主动向班主任报告(社会考生须主动报区招考机构),并按照考点安排参加考试。 2.带齐两证参加考试。考生参加语文、数学、外语笔试(含听力)考试,必须凭纸质版《准考证》与本人有效证件原件(有效证件含:居民身份证、有照片的社保卡、驾驶证、护照、军人证)进入考场;考生参加外语听说测试,必须凭纸质版《外语听说测试准考证》与本人有效证件原件(证件同上)进入考场。 3.提早出门不迟到。2023年高考三天为工作日,考生和家长应充分考虑工作日交通、天气以及入场安检等因素,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,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。 (1)6月7日上午语文科目考试,9:15起禁止考生进入考点,11:0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出场。 (2)6月7日下午数学科目考试,3:15起禁止考生进入考点,4: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出场。 (3)6月8日下午外语笔试(含听力)科目考试,2:45起禁止考生进入考点,4: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出场。 (4)6月9日外语听说测试,考生需根据《外语听说测试准考证》上考试场次提前45分钟到考点报到,提前35分钟进入准备室。 4.考试当日,建议考生随身携带一件薄外衣,以防开启空调时不适应室温。 二、遵守考试规则 5.严禁携带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环、蓝牙耳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。严禁携带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。建议将手机放于家中或交由送考教师、送考家长保管。 本次高考将全面采用“智能安检门+手持金属探测仪”模式进行入场安检。为便于快速通过安检,建议考生:使用透明文具袋、透明资料袋来携带文具、收音机等考试用品及日常个人用品;穿着无金属配件(拉链、皮带扣、发卡、钢圈等)的服装;书包放在家里或交给家长或送考老师保管。 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所携带的助听器、人工耳蜗、拐杖、轮椅等可正常通过安检。 6.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,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试。 7.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,诚信考试。警惕网上虚假信息,保护自身利益,勿存侥幸心理。如有违规、违法行为将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严肃处理。 三、放松心态应考 8.考生须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“上海招考热线”网站(www.shmeea.edu.cn)和就读学校、区招考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。考前及考试期间,保持正常饮食和作息习惯,注意食品卫生和营养搭配,注意天气变化,调整心态,放松心情。 9.考试结束,考生应听从考点指挥,带好随身物品,有序快速离场,切勿滞留考点。 10.送考家长在考点周边应避免聚集,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警务人员指挥,考试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。 感谢考生与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! 祝愿广大考生考出优异成绩!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笔试考场规则 一、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。每科开考至少45分钟前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原件(有效证件含:居民身份证、有照片的社保卡、驾驶证、护照、军人证)接受按规定进行的安检后进入考点。语文科目考试在开考后15分钟(上午9:15)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;数学科目考试在开考后15分钟(下午3:15)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;外语科目考试考前15分钟(下午2:45)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。考生可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。 二、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)进入考点。2B铅笔、黑色字迹的钢笔、圆珠笔或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(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可带入考场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、蓝牙耳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。 三、设有听力考试的英语科目,其听力考试将通过上海人民广播电台长三角之声统一播放,收听频率为:FM(调频)89.9兆赫、AM(中波)792千赫。考生须自行携带备有耳机(蓝牙耳机除外)的收音机,并应确定机器能正常运作,另须备足电池。地处梅山、大屯、张家洼考区的考生和非通用语种考生外语听力考试采用CD光盘形式播放。听力考试不设备用考场。听力考试期间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。 四、考生进入考场,即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,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,以便监考员核验。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,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、清楚地填写考生本人姓名、准考证号,正确粘贴条形码。凡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 五、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。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(外语科目除外)。考生答题时,如遇试题字迹不清,可举手询问,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。 六、考生须在答题纸规定区域答题,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。答题纸客观题须用2B铅笔涂点,涂点要规范。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。 七、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,离场时须将试卷、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交出,不得将试卷、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。交卷离场后,不得再进入考场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 八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,不准传递文具、物品等。 九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,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后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。 十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行为的,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以及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等进行处理,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;涉嫌违法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。